为进一步规范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文旅集团”)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法律智慧力量,规范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选聘行为,湖北文旅集团将更新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
一、概况介绍
本次公开拟遴选 50 家(暂估)法律服务单位为入库机构。被纳入入库机构后由湖北文旅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备选库机构中选定承担具体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相关要求
1.须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律师执业服务的机构,并符合相关法律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律师须熟悉文化游游投资、商业贸易、体育康养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并在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重组、证券业务与公司上市、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和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方面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国资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特点并拥有实际运作经验。
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法律服务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备选库入库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4.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申请人所提交的遴选文件应符合本公告附件格式要求,满足遴选全部资料。申请文件需做好目录编制,编辑为PDF电子版本(不接受纸质版本申请),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发送到指定邮箱。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邮箱的申请文件,视为放弃申请。
6.申请人提供虚假业绩通过遴选,选聘人有权直接将其清除备选库。
三、其他
本次遴选活动不涉及服务费用。申请人编制遴选文件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邮箱:3126730784@qq.com;联系人:程昊,027-87816506。
附件:《申请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
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附件:附件.docx